以下規則與條款包含兩部分,第一部份是有關電視轉播及APPT有限公司的規定,這些規定適用於APPT所有賽事。第二部分包括APPT巡迴賽的規定與規則,這些規定與規則可能會因比賽地點不同而稍有差異。
第一部份:
參賽者在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期間配戴任何品牌標誌之相關規定:
- 參賽者若接受並遵行以下約束,則可穿戴有品牌標誌之物品:
- 胸前口袋上的標誌限一個,尺寸不超過 70平方公分。
- 上衣袖子上的標誌限兩個(左右各一),尺寸不超過25平方公分。
- 衣著的其他部位或身體上均不得有任何標誌。
- 棒球帽及撲克紙鎮上可有標誌,但在電視轉播桌上前述標誌均不得出現。
- 參賽者只能在APPT巡迴賽開始前接受企業贊助。APPT巡迴賽開始後,沒有贊助的參賽者,如未穿著任何有商標的服裝,或配戴任何標誌,只能接受首席贊助商PokerStars.net撲克之星的贊助。
- 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所有賽事中,除首席贊助商之外,穿戴其他任何一家企業之標誌/商標的參賽者數目不得超過總參賽人數的百分之十。如果超過百分之十,則參賽者或該企業的代表必須決定哪些讓參賽者配戴該企業的商標;如果無法達成決定,APPT將要求參賽者抽牌比大小,以決定哪些參賽者配戴該企業的標誌/商標。
- 各巡迴站決賽時,除配戴首席贊助商標誌的參賽者之外,配戴任何其他一家企業之標誌的參賽者不得超過兩位。如果最終局牌桌上配戴某一企業之商標/標誌的參賽者數目超過兩位,則參賽者或該企業的代表必須決定,哪兩位參賽者可以配戴該企業的商標。如果無法達成決定,APPT將要求參賽者比較牌的大小,以決定哪些參賽者可以配戴該企業的商標。其他未配戴任何標誌的參賽者,如進入各巡迴站決賽,則必須維持不配戴任何標誌,直到最終局結束。
- 比賽期間,APPT及巡迴賽總監有權自行裁決參賽者的服裝是否合乎規定。如APPT或巡迴賽總監認為參賽者服裝上有任何標誌、圖像或字樣違反電視轉播公司、APPT或任何主管機關的規定,APPT或巡迴賽總監有權利移除參賽者服裝上任何標誌、圖像或字詞。
- 於APPT正式賽事中獲得優勝之參賽者將獲得由首席贊助商提供之APPT總決賽(以下簡稱「總決賽」)參賽席位一席,但該參賽者必須同意於總決賽期間全程只穿戴由首席贊助商提供、具有首席贊助商商標之服裝。
- 為避免疑義,獲得首席贊助商提供總決賽參賽席位之優勝參賽者需自行負擔所有往返總決賽場地之交通費用,以及總決賽期間之住宿及交通費用。
- 於APPT正式賽事中獲得優勝之參賽者如不克參加總決賽,或拒絕於總決賽期間只穿戴由首席贊助商提供、具有首席贊助商商標之服裝,該參賽者將喪失總決賽之參賽席位,且不得向首席贊助商或APPT主辦單位索賠,首席贊助商及APPT主辦單位(Asia Pacific Poker Tour Ltd)亦無任何義務以任何方式補償該參賽者。
- 授予優勝參賽者之總決賽參賽席位不得轉讓或交換,亦不得兌換為金錢或與金錢等值之物。
- 決賽與比賽的精采片段將由電視轉播小組進行錄影,並在電視上播出。
- 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任何一場比賽的參賽者必須同意其肖像得無條件在全世界的電視頻道及其他所有媒體上播出。參賽者參加APPT巡迴賽即視為參賽者同意參與電視轉播。
- 此外,根據英國1958~1972表演者權利保護法(Performers Rights Protection Acts 1958 to 1972)或其他國家的類似法規,參賽者同意將其在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所有賽事中的表現,以及運用此等表現的權利轉讓予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有限公司;運用此等表現的方式與媒介但不限於各類戲劇性展示、電視轉播、網路和電動玩具。
- 所有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的參賽者均同意,APPT賽事進行期間,參賽者出現在影像資料中之全球著作權皆屬於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有限公司。
- 參賽者對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有限公司擔保,參賽者有能力轉讓上述全部權利並同意上述事項。
- 參賽者同意,參賽者將於比賽期間遵從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有限公司的所有合理要求,協助宣傳、電視轉播或賽事推廣。
- APPT參賽者同意在最終牌局時讓隱藏式攝影機拍攝其底牌,如參賽者拒絕拍攝,則可能失去比賽資格及獎金,籌碼亦不予歸還。
- APPT比賽期間,如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有限公司或巡迴賽總監請參賽者於合理時段出席記者會或電視訪問,參賽者須加以配合。
- 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有限公司保留權利,在其認為有必要時,得為了維護本賽事及所有參賽者的利益,增加或修改巡迴賽規則。如有任何規則變動,所有參賽者將於第一時間接獲通知。
- 參賽者參加APPT的前提之一,為 填寫完成並簽署本規則與條款的同意書,參賽者始得參與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APPT和主辦單位會在各場比賽時分發此同意書。
第二部分:
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進行期間,各巡迴站應盡量遵守以下有關撲克遊戲之規定與規則,但由於各地博奕相關法規不同,各巡迴賽站實際適用的規定與規則會稍有出入,以下規定與規則之最終目的,在於為所有的APPT巡迴賽建立一套標準的撲克規則。
如發生任何爭議,APPT巡迴賽總監於各巡迴站所做之決定將為最終定奪。
APPT建議參賽者在各巡迴站比賽前,應熟悉該地有關撲克比賽的規定和規則。
撲克比賽規則:
- 牌桌座位分配將以隨機抽籤方式決定,參賽者不得與其他參賽者交換座位。
- 錦標賽開始時與決戰桌比賽開始時,以抽籤方式決定莊家。
- 每位參賽者分配到的籌碼數完全相同,該籌碼數與比賽的參賽金無關。
- 無論何時,參賽者的所有籌碼都需清楚可見。參賽者不得掩蓋住面額最高的籌碼,面額最高的籌碼必須隨時清楚可見。參賽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握住籌碼或藏匿籌碼。違者其籌碼將可能遭沒收,並依第32條規定加以處罰,沒收的籌碼由主辦單位從該局中移除。
- 牌桌上最多只能有一個外來籌碼充當撲克紙鎮,此外不得有其他外來籌碼。
- 隨著比賽進行,下注金額提高,牌桌上面額較低的籌碼將換成面額較高的籌碼,每位參賽者手上零散的籌碼(面額不足以換成較高的籌碼)將全部集中並由莊家換成面額較高的籌碼,再由所有的參賽者進行「搶籌」(chip race),但每位參賽者最多只能拿到一個面額較高的籌碼。 如果某個參賽者只剩下一個小面額籌碼,又在搶籌時輸掉該籌碼,則他會自動得到得到一個搶籌後面額最小的籌碼。
- 下注將以順時針方向依序進行。
- 參賽者按照順序所做的口頭聲明其行動具有約束力。參賽者若有不依順序的行動,處理方式如下:
- 參賽者不按順序下注、加注或跟注,其所下賭注視為有效。
- 如果甲參賽者不按順序下注,而原本應在甲參賽者之前行動的乙參賽者下注大小超過甲參賽者,則甲參賽者可選擇補足差額跟注取回下注並蓋牌,或再向上加注。
- 參賽者加注的金額如果是前一參賽者下注金額的一半或更高,該參賽者將被要求全額加注,該全額加注金額即為最低加注金額。
- 如果參賽者在翻牌之前,將一個面額超過應下金額的籌碼放入底池,卻沒有口頭宣布,則該參賽者將被視為跟注而非加注。如果該籌碼是在翻牌後放入底池,則該籌碼將成為參賽者所下賭注的一部份。
- 參賽者加注時,必須將加注金額一次拿出或以口頭說出。當參賽者說出「加注」時,其加注的權利即得到保障,但是除非參賽者在說出「加注」的同時明確表示加注的金額,否則參賽者必須一次拿出(不可分批)要加注的金額,加注才算成立。
- APPT巡迴賽禁止下超級盲注(straddle)。
- 只有當參賽者要全下時,才允許不足額加注,而已經於該輪行動過的參賽者不得再進行不足額加注。
- 莊家發完牌時,參賽者必須在自己的座位上,否則莊家將馬上把該參賽者的牌埋牌。
- 如果有一位參賽者全下,且其他所有參賽者都已行動過,則所有的牌都必須翻開來。
- APPT巡迴賽採「輪流坐莊」規則(dead button),即莊家和大小盲注依座位順序移動,不管該座位上的參賽者是否已被淘汰。
- 當一輪的時間已到,下一輪宣布開始時,新的最大下注額規定將適用於新的一輪。第一次洗牌後新局即開始。
- 參賽者不得要求更換撲克牌。
- 參賽者須嚴格遵守每手牌只能自己決定如何打的規定,不得尋求同桌參賽者或旁觀者協助。
- 嚴禁「獵兔子」(rabbit hunting):指五張公用牌尚未全部發下,牌局就已結束時,要求莊家出示沒有發下的牌。
- 參賽者如故意利用換牌桌的機會規避下盲注,將遭處罰,罰金將納入下一局牌局的底池。
- 參賽者如欲使用行動電話,必須遠離牌桌。
- 為了電視轉播效果,參賽者可自由談論自己手上的牌,或而評論對手可能有的牌,但上述情況僅適用於參與該牌局且尚未蓋牌的參賽者。
- 所有參賽者完成行動前,未參與牌局的參賽者不得討論該牌局的進行。參賽者亦不得討論被丟棄的牌。
- 參賽者不得在牌局進行中出示手上的牌。
- 參賽者有責任隨時保護手中的牌。如果參賽者未盡好保護之責,而被莊家把牌抽回去,參賽者將得不到賠償,也無法將賭注取回,唯一的例外是如果參賽者加注,其後還沒有人跟注,則參賽者有權收回其加注。
- 如果參賽者亮牌,而且很明顯是獲勝的牌,莊家不能將該手牌抽回。
- 在做決定的過程中,賭場管理階層會優先考量遊戲的最佳利益和公平性。有時候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管理階層的決定必須以公平性為優先考量,而非技術性規定。管理階層所做之決定將為最終定奪。
- 如果同一張牌桌有兩位或多位參賽者遭淘汰,擁有籌碼數目較多者將獲得較高名次。在一般比賽的狀況下,如果被淘汰的兩位或多位參賽者屬於不同牌桌,則依照參賽者遭淘汰的順序決定名次,萬一發生無法決定淘汰順序的情況,則由這些參賽者平分相關獎金。在「全場同步發牌」的狀況下,如果被淘汰的兩位或多位參賽者屬於不同牌桌,相關的獎金將由這些參賽者平分。
- 為維護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及其參賽者之利益,APPT保留單方面取消或變更比賽的權利。
- 為了讓每桌的參賽者人數隨時保持平均,某些參賽者可能會從大盲注位置,被移到另一桌最差的位置。
- APPT巡迴賽總監有權根據其單方面考量而對參賽者行使以下處罰:(a)口頭警告、(b) 停賽、(c)宣布參賽者的某一局牌無效、(d)淘汰出局、(e)將參賽者除名。
停賽的處罰方式如下:下一牌局開始時,受罰的參賽者必須為牌桌上每位參賽者(包括自己)少玩一局牌。例如:7位參賽者x3輪下注=停賽21手牌。賭場監督人可對犯規的參賽者施行停賽1~4輪不等的處罰。被判停賽的參賽者必須在受罰期間遠離牌桌。遭停賽的參賽者如屢次再犯,將加重其處罰。
請注意:如果參賽者在受罰期間被移到新的牌桌,參賽者在新牌桌上將處於「留座離桌」狀態,直到處罰結束。由於留座離桌時受罰玩家未下盲注,之後可能需要補下盲注。
遭淘汰出局的參賽者無權要求退款,其籌碼將從牌桌上移除,其名次則依據淘汰出局當時的籌碼數決定。嚴重犯規的參賽者將從錦標賽除名,且無權獲得任何獎金。 - 「要求讀秒」的程序:牌局進行時,若某位參賽者無法在合理時間內做出決定,將進行「讀秒」,讀秒開始後,該參賽者有1分鐘時間做出決定,如果1分鐘到了之後,參賽者仍沒有行動,則進行10秒倒數計時,若倒數計時結束,參賽者仍沒有任何動作,該參賽者將被視為棄牌。
- APPT嚴禁參賽者發表無禮的言論或使用不雅的詞句,違者將遭處罰。
- 若在APPT亞太撲克巡迴賽期間有任何爭議發生,APPT巡迴賽總監的決定將為最終定奪。
- 參賽者如在APPT任何一場比賽途中離席,不論理由為何,均視為喪失比賽資格,參賽者無權要求取回已支付的參賽費用。該參賽者留在牌桌上的籌碼將用來下盲注,但若其全部籌碼在用盡後,參賽者入圍錢圈,則該參賽者有資格依照其排名得到應得獎金。

| 2009年APPT雪梨站主賽事比賽結果 | ||
| 名次 | 姓名 | 獎金 (美元) |
|---|---|---|
| 1. | Aaron Benton | 594,000 |
| 2. | Ernst Hermans | 381,348 |
| 3. | Leo Boxell | 213,840 |
| 4. | Wayne Carlson | 166,320 |
| 5. | Tom Grigg | 130,680 |
| 6. | Andrew Hiscox | 106,920 |
| 7. | Barry Forrester | 83,160 |
| 8. | David Formosa | 65,340 |
| 9. | Thomas Slifka | 47,520 |
| 10. | Jarred Graham | 30,888 |
| APPT宿霧站主賽事比賽結果 | ||
| 名次 | 姓名 | 獎金(美元) |
|---|---|---|
| 1. | Dong-bin Han | 159,182 |
| 2. | David Hilton | 109,343 |
| 3. | Sim Somyung | 62,298 |
| 4. | Kevin Clark | 87,493 |
| 5. | Terry Fan | 31,149 |
| 6. | Mark Pagsuyuin | 24,704 |
| 7. | Nick Pronk | 18,797 |
| 8. | Phillip Willcocks | 15,037 |
| 9. | Alexandr Tikholiz | 11,278 |
| 10. | Oleg Poluzhnikov | 8,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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